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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绝非儿戏,舆论还需理性

日期:2015-05-12 11:18:10来源:中国涉外家事网评论:0浏览:

摘要: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的持续发酵,引发了网友“人肉”搜索女司机的狂潮。然而,“人肉”搜索绝非儿戏,本文就从法律视角解读“人肉”行为背后的隐患,面对舆论还需保持理性态度。

       作者:赵宁宁、吴慧萍

       近日,“路怒”一词频繁进入公众视野。拥堵的交通、轰鸣的马达、此起彼伏的喇叭声、无休止的等待似乎便足以使“驾车一族”情绪失控。不禁惹人戏称:世界那么大,交通有点堵,敢问路在何方,一直在路上。

(图片来源于网络)

        随着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的持续发酵,“路怒症”一词也成功夺人眼球,舆论一片哗然。强行超车、胡乱变线、破口大骂、实施暴力等宣泄怒气的行为一反常态,但男司机施暴的行为却得到了多数网友的理解与体谅,继而演变为一场“人肉联盟战”。坐看整个事件的发展,小编也忍不住扒一扒“人肉”那些事儿。
 
         一、“人肉”搜索绝非儿戏,造成损害可被追责

         关于“人肉”的力量在影片《搜索》中便可见一斑,社会公众自发组成“人肉联盟”,试图给当事人套上不道德的枷锁,掀起一场狂欢式的道德“审判”。然而,“人肉”绝非儿戏,私自在网络公开他人基本信息、家庭地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造成他人损害的,系侵权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此,为抑制网络施暴的非理性,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动辄出现的“人肉”事件敲响了警钟。其中,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他人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人身权益,被侵权人因人身权益受到侵害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在50万元以下的范围确定赔偿数额。

        二、网友切莫盲目从众,受害者可法律维权

        虽然法律并无意干涉民众的情绪宣泄、茶余饭后的闲谈,但是法律绝不允许公民的隐私被肆意曝光,亦禁止擅自以道德之名进行的“审判”。面对互联网虚虚实实的各类曝料,众网友还需保持理性态度,切莫盲目从众,弄清事实原委,也可避免伤害旁人。

         同时,“人肉”事件的受害者在权益遭受侵害时,更宜通过法律途径还自身清白。例如,发现自己身陷“人肉”风波后,可通知网站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连接等措施防止侵权损害的扩大;若网站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站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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