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正式施行,其中就案件管辖问题、案件裁定期限等内容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查看全文】
自2015年7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正式施行;该解释就适用范围、审查事项、审理期限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查看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于2015年2月4日起正式实施,本文摘选了涉外民事程序部分内容。 【查看全文】
《外交部、司法部、民政部关于驻外使、领馆就中国公民申请人民法院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事进行公证、认证的有关规定》(1997年3月27日 外领八函[1997]5号)【查看全文】
1999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0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6号。【查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全文【查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文【查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全文【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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