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5日起,民政部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需出具证明外,民政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查看全文】
民政部关于颁布《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通知【查看全文】
华侨同国内公民 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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